《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十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1-01-06 07:51:01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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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4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十位一体”工作实施方案》(榕政综〔2020〕9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19〕52号)精神,大力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政策要素保障、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

包含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分类指导三个部分。分类指导中拟将我市17个园区分为基础类、标准类、创新类三类指导推进。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环保设施、景观整治、土地节约集约、创新驱动、招商落地、投融资、管理服务等10个方面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简称“十位一体”工作),并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

1.抓规划编制优化。各园区合理科学确定2-3个主导产业,组织开展规划修订,2020年底全面完成园区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2.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从供水供电、通信、道路、场地平整、安全等5个方面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实现“七通一平”。

3.抓生产生活设施配套。(1)生产配套方面,重点推进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2)生活配套方面,重点加快建设人才或员工公寓、幼儿园、中小学、医院、文体娱乐、购物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4.抓环保设施完善。(1)污水方面,2020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与环保部门全部联网。(2)固废方面,按规划要求建设完善固废集中处理设施。(3)化工、印染、电镀等高环境风险园区应具备完善高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措施。

5.抓园区景观整治。重点从园区景观改造、拆墙透绿、广告整治、裸房整治、缆化整治、改善环境卫生等6个方面持续改善园区环境。

6.抓节约集约用地。(1)强化用地管理,园区用地纳入市、县用地统一供应管理。(2)加强低效用地管理,推进无市场、应淘汰、已停产或供而未建的低效工业用地退出。(3)拓展承载空间,允许工业用地使用权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对土地进行再开发。(4)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各园区建设使用多层高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

7.抓创新驱动。(1)加强创新主体培育。2020年,力争17个园区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2)加快创新平台布局,加快培育布局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省级创新平台。支持建设各具特色的孵化器、加速器。(3)促进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应用。(4)推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8.抓招商落地。重点从强化产业链项目招商、实施龙头项目招商、建立项目落地全流程服务等3个方面加快项目落地。

9.抓投融资。(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如开发公司等开发主体。(2)支持园区建立厂房收储平台,推广园区资产按揭贷、知识产权、仓单质押等融资模式。(3)鼓励PPP模式进行园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

10.抓管理服务。(1)建立“管委会+公司”组织体系。(2)管委会所属企业人员采取全员聘任,事业单位可采取内部竞争上岗。(3)支持有条件园区开展区域性综合评估评价。

(三)政策要素保障

主要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强园区用地保障、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加大人才引进支持4个方面提出15条措施保障园区标准化建设。

1.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一是策划生成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争取工业园区专项债资金。二是对接政策性银行等争取中长期贷款资金支持。三是由市县两级财政各给予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利息50%贴息。四是实施园区收益奖励,基础类园区全部奖励,标准类园区和创新类园区由当地政府和园区共享。

2.加强园区用地保障。一是实施差别化供地。民生补短板项目可采取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工业(含仓储)项目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差别化供地。工业项目增资扩建(整合原址周边土地)可以按协议方式供地,可先租后让,长期租赁。二是保障园区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内工业企业增加用地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园区内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项目,生产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放宽至10%。对园区统一建设的公共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放宽至30%。三是支持园区企业物业分割转让。

3.推进企业“退城入园”。一是推动“退城入园”企业按照产业定位向17个园区搬迁。二是除园区扩区外,园区外不再安排新增工业项目用地。三是对符合条件企业可优先选择搬迁园区用地的位置,对其购买园区用地的价格给予适当的优惠。四是“退城入园”企业新增建设用地用林优先安排解决。新增用地面积300亩及以上重大工业项目,实行一次规划预留,合约履行到位后分批供地、分期建设。五是支持“退城入园”项目提升改造。技改专项资金对投资新建或改造提升4层及以上标准厂房新增货梯给予补助。

4.加大人才引进支持。一是加强产业多层次人才引进。二是加快园区人才培育,园区紧缺人才鼓励通过社会化招聘、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三是优化用才留才环境,在职称申报、医疗保健、落户安居、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四)工作要求

重点从4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园区标准化建设协同推进机制。一是成立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尤猛军市长任组长,林中麟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园区管委会等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二是建立现场现场观摩点评、现场推进会机制,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赴园区开展现场观摩点评交流,副组长每月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协调会。三是各县(市)区、高新区成立工作小组,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责任清单;市直责任部门组建专班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四是将园区标准化建设“十位一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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