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发区改革16条解读

2018-04-19 10:17:17 园区规划方案

开发区

开发区是各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集聚地,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开发区发展迅速,但是发展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产业同质化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陕西省最新出台了“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意见”,共提出16条重大措施,涉及开发区定位等具体问题,并提出未来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对招商引资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前瞻产业研究院选取意见全文进行分享供大家参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把开发区建设成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把开发区建设成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坚持集聚集约,促进产业集聚、人才汇集、资源集约,把开发区建设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开发区建设成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引领区。

(二)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等产业特色,提高支柱产业对区域发展贡献率;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向,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

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县域工业集中区要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植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引导和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为全省开发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关中地区开发区要壮大汽车、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推进枢纽经济、流动经济和门户经济特色化发展,提高工业用地占比,带动陕北陕南两地协调发展。

地区开发区要加快能源化工、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布局,提高土地开发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提供支撑。陕南地区开发区要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富硒食品等绿色产业,创新开展区域协作,提高土地利用率,打造省际边界开放经济带。

二、坚持统筹规划,推进产业升级

(三)突出规划引领。

开发区建设要符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本地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开发区区域布局、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原则上每个开发区规划发展2-3个主导产业。要注重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增强规划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多规合一”。

要统筹核心区与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突出生产功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适度超前规划电力、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及信息、技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必要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促进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相和谐。(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环境保护厅、西安海关、省中小企业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陕西实施意见》,通过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腾笼换鸟等措施,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围绕扩大先进产能、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智能制造、生产装备更新换代、绿色制造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六大领域开展技术改造。深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1号),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联动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主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航空运输、航空物流、航空制造、跨境电商等产业布局,促进全省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跨越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负责)

(五)推进绿色循环发展。

开发区要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强化节能减排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增强节能环保监测监控能力,推进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推行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进开发区企业间能量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搭建资源共享、废物资源化利用公共平台。大力发展地热能等清洁供热。鼓励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低碳工业示范园等绿色园区,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生态(创新)园建设。支持开发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质量认证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六)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

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投资促进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严格兑现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加大外商投资纠纷投诉调处力度。支持各地各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方向,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陕粤港澳经济合作周活动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注重发挥开发区内龙头企业以商引商的引领作用,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与“一带一路”国家建立跨国联合开发、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吸引跨国公司连片开发等多元开发机制,在农业、航天航空、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物流等领域创建“国别型”“区域型”“产业型”等国际合作产业园。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各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中创新开展“飞地经济”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园区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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