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25 12:00:09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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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冷农组〔2017〕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创建主体申请。对照“冷农组〔2017〕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永州市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认定评分细则”的建设标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创建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永州市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乡镇政府对创建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对照申报条件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组织编写《永州市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向区农业农村局推荐。

(三)区级复核。主管部门对乡镇政府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和综合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局报区政府认定。

二、申报要求

(一)严格标准。各乡镇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乡镇推荐的区级示范园,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全、内容明显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逐级公示。按照“逐级审核申报,申报必先公示”的原则,乡镇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三)资料齐全。所有申报材料一次报齐,对材料缺项的项目不纳入区级评审认定范围。申报资料包括:

1.乡镇政府组织编写的《永州市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

2.园区所在乡镇政府政府出台的扶持特色产业园发展文件、会议纪要、政策措施、资金预算、发展规划等;

3.创建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养殖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从业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登记表、水域滩涂养殖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种苗生产经营主体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稻制种应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创建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原件;

5.以创建主体名义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自营生产基地全景照片,田间工程说明;

6.创建主体购置或修建的仓库、加工用房等附属设施清单、照片,购置或修建的证明材料;创建主体购置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畜牧业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畜禽引种证明、检疫票证、购置发票复印件;

7.创建主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学历、职称、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创建主体与有关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科技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和开展服务的工作情况,自有科研成果、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创建主体园区所产主要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农业生产标准或技术规范,休闲农业产业园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复印件,水稻制种种子质量检验报告;园区主要农产品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9.聘用当地农民的协议和工资支付凭证;

10.创建主体编制的园区五年发展规划。

上述纸质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电子文档),申报材料须按永州市冷水滩区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园区级示范园认定评分要求,分门别类依序装订成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项目同时抄送区畜牧水产局。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

联系方式:区农业农村局杨正红,电话:0746-8219997,电子信箱:Lstcyh5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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