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独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9-29 12:10:28 现代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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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升我县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22年9月独山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2年独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以粮食为主导产业,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这部分有2条。农业农村概况及粮油及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这部分有2条。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为项目目标。这部分有5条。一是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三是促进小农户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四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五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第四部分为项目实施内容。这部分有11条。

(一)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二)主导产业及关键环节。重点围绕水稻机收、油菜地耕犁等环节开展农业服务7540余亩,对开展水稻机收4300余亩和油菜地耕犁起垄3240余亩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三)补助范围及对象。补助范围选择在我县2022年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对象为示范点选择服务主体开展水稻机收或油菜机耕(含起垄)的群众。

(四)补助标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补贴按占总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即水稻机收每亩补助56元,油菜机耕(含起垄)每亩补助80元(详见附件1)。

(五)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六)制定标准。一是社会化服务主体需具备标准;二是社会化服务标准。

(七)优选服务组织。单环节服务组织优选原则上按照申报独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数量不少于3家进行,择优选择1家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如申报主体数量不足,申报主体为2家的,从2家中选择1家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如申报主体仅有1家的,由申报主体直接承担独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不进行相关的择优选择。

(八)监督项目实施。一是建立三种监管机制。二是畅通过程举报渠道。三是严格公示服务情况。四是县级抽取比例复核。五是探索实施平台监管。

(九)检查验收。包括申请、初核、复核、验收。

(十)兑付补助资金。

(十一)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这部分有7条。

一是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二是成立项目实施小组;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工作指导;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六是严格资金管理;七是严格档案管理。

来源: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现代农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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