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新增土地流转500亩以上、2000亩以上、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上从事规模种植业的项目,分别享受100元/亩一次性奖励、200元/亩一次性奖励、200元/亩一次性奖励加连续3年给予100元/亩补贴、200元/亩一次性奖励加连续3年给予200元/亩补贴;在淮西现代农业示范区流转土地200亩以上、400亩以上、800亩以上、2000亩以上的项目,分别享受200元/亩一次性奖励、200元/亩连续两年奖励、200元/亩连续三年奖励及一事一议政策;从事设施蔬菜建设的项目,享受市、县政府的相关政策。(怀政〔2017〕4号、怀政办〔2020〕4号)
2.对于养殖项目,给予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支持。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标准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按投资总额的10%予以支持。(怀政〔2017〕4号)
3.对于加工项目,参照工业项目予以支持。(怀政〔2017〕4号)
来源: 怀远县招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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