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2019年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第二批)资金奖补方案

2020-11-27 08:05:45 现代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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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合肥市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合农〔2019〕73号)第71条“促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奖补项目类别

(一)扶持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对列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统计范畴的农业产业化市级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超过10%(含10%)的企业进行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二)降低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融资成本项目

对省、市评定的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一个联合体限报一家企业),依据企业2019年度发生的且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核算利息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比例不超过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各企业获得的实际奖补金额,根据第三方财务审计结果和市拨付给高新区的项目资金按相同比例调整确定。

二、项目申报对象

1. 扶持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列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统计范畴的农业产业化市级及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2. 降低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融资成本项目:省、市评定的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一个联合体限报一家企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扶持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1.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统计部门出具的主业营务收入增速证明

3. 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2018、2019两年分年度综合审计报告

(二)降低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融资成本项目

1.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省、市评定的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文件或证书

3. 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

4.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

5. 银行对账单等能体现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用途的证明材料

6. 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2019年度内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贷款发生的贷款利息专项审计报告

四、时间进度

1. 各企业应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农村工作局。

2. 农村工作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第三方财务审计工作。

3. 各奖补项目经农村工作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后,农村工作局于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奖补资金拨付工作。

五、相关要求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所有。

来源: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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