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通知

2019-10-10 13:46:13 现代农业政策

 据了解,去年以来,潮州市立足潮州实际、突出规划引领、创新思路措施,力促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目前已实现建制县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饶平县茶叶产业园、潮安区凤凰单丛茶产业园和湘桥区佛手果产业园已全面动工实施。近日,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潮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给予政策支持。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潮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发展现代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潮办通[2019]145号)和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潮农[2019]226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潮州市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扶持建设数量和补助资金

2019年全市扶持建设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市财政对每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资金补助,县、区应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配套建设。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的50%。财政补助资金围绕建设方案的六大建设内容,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每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建设期2年(即2019-2020年)

2、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

各县(区)按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科学谋划区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规划,落实好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压实各主体在产业园建设中的责任。

2019年各县区按产业的特点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同一区域、同一产业不能重复申报;2018-2019年列入省级产业园建设的同一区域、同一产业不重复申报市级产业园;2018-2019年列入省级产业园实施主体的单位不能重复作为同一产业的市级产业园的实施主体)。

(2)申报程序和材料。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①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上报文件;②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介(500 字);③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④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方案;⑤各实施主体(含牵头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简介(300字内);⑥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基础信息汇总表(附表1);⑦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信息表(附表2);⑧附件:实施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涉及的用地证明,其他佐证材料等。

各申报单位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绝对不允许出现造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材料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纸质资料原则上要求双面打印,电子文件要求刻录光盘。

申报材料一式6份(光盘2份),于2019年10月2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

(3)项目评审和下达。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提出拟扶持建设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审定意见和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将市级补助资金下达至相关县、区财政部门,由县、区财政部门直接下达至各实施主体。

联系人:陈泽乾 联系电话:2204148

邮箱:czfzjhk@163.com

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9日

来源:潮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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