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申报指南

2019-06-18 15:07:51 现代农业政策

现代农业产业园

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惠城区、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博罗县、惠东县农业农村局,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我局于2019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农函〔2019〕192号),鉴于各县区机构改革影响,经研究决定,将申报截止时间从原来的2019年5月31日顺延至2019年7月5日,其余要求不变,请悉知。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2日

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惠城区、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惠东县、博罗县农业农村局,仲恺区农村工作局:

根据《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惠农〔2018〕180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围绕1个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原则,对照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基础较好、生产方式绿色、增收机制完善、规模经营适度、品牌营销突出、政策支持有力、管理机制健全等八个方面条件,促进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农村改革,对乡村振兴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二、申请数量、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数量。2019年每个县区可申报建设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被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2018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不再申报,已申报2019年第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符合如下申报条件:

1.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园有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原则上2-5个乡镇),建设思路清晰,发展方向明确,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产业园建设与当地产业优势、发展潜力、经济区位、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并与有关规划相衔接。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较完备。

2.产业基础较好。以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建有高标准规模化种植(养殖)原料基地(作物种植规模不少于1万亩,生猪养殖年出栏量不少于20万头、家禽养殖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只、茶叶种植规模不少于1万亩),建立了从种苗供应、生产加工、技术服务、仓储物流、营销推介等关键环节的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各项指标区域领先,现代要素高度集聚,技术集成应用水平较高,一二三产深度融合,规模经营显著。

3.生产方式绿色。种养结合紧密(以养殖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生产清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绿色生态防治技术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广泛应用,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要求,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健全,养殖业布局位于适养区且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的污染处理设施,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增收机制完善。农民与市场主体间构建了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从优势特色产业中获得的收入增速较快,建立了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有效机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较高。

5.规模经营适度。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园区建设主导力量,体制机制创新活力迸发。通过农民承包地入股、托管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土地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有效解决了土地碎片化、生产松散化问题,生产性服务业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匹配,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营销、物流及金融、保险、信息等产后环节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

6.品牌营销突出。建立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监管和保护制度,品牌影响力、知名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与销售网络健全,质量效益水平较高。农产品质量控制高效,构建了严格高效的优势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程可监控、风险可评估、事件可处置。

7.政策支持有力。主导产业与产业园创建政策体系较为完善,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政策措施,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8.管理机制健全。建立政府领导挂帅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组织协调机构,成立产业园管理机构或开发运营机构,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格局。

(三)申报程序。各县(区)人民政府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主体,由县(区)人民政府编制产业园建设规划、项目申报材料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四)实施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各县区申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时,需指定1个经营组织(或单位)为产业园建设牵头实施主体(含银行账户)。

三、产业园扶持数量和选定方式

2019年全市扶持建设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建设计划。

四、产业园扶持资金和扶持方式

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采用先建后补方式给予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经批准的产业园完成建设任务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惠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产业园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验收评价合格的产业园,每个给予20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五、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是产业园建设规划。二是产业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现状、功能定位、思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文件。县(区)人民政府申报请示文件。

3.其它相关材料。牵头实施主体及开户行和账号(需加盖县区人民政府公章),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500字)。

(二)时限要求。请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园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c2808003@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2808003。

附件:1.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基础信息表

2.2019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8日

来源: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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