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云南省财政“四个同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2018-08-05 19:03:04 现代农业规划

 近年来,云南省依托独有的民族文化、区域优势和丰富多样的生态旅游资源,坚持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四个同步”,大胆探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融合发展和共同推进,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云南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和资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等方面资金,由县级政府负责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齐心协力共建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

一、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同步

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关键在于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在统筹规划方面,云南省由县政府结合当地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当前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传统古村落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抓同落实。在分类指导方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覆盖全省绝大多数农村,目前重点向山区、半山区和贫困地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优势明显的村落推进。在建立项目库方面,对区域内村落进行统计、分类和规划,对山区、半山区、贫困地区等适合开展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的村落分年度进行规划;对适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落,深入挖掘农村历史遗迹、民族文化、历史文化、民族风情、风俗习惯等内涵,分类分批进行规划。目前,全省已完成“十三五”期间项目储备库计划项目4545个,并纳入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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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整合与脱贫攻坚整合同步

在资金整合上,云南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和资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等方面资金,由县级政府负责整合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扶贫整村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各类财政涉农资金,齐心协力共建美丽乡村。2013年-2017年,全省共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490个,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3.5亿元。省级财政共下达88个国家级贫困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5.44亿元,占下达资金总量的65.7%,政策、资金和资源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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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扶持与支持脱贫攻坚同步

在制定政策和分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时,云南省财政充分考虑脱贫攻坚工作的需求和加大对脱贫攻坚投入的实际,切实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一方面,对88个国家级扶贫重点县,按照乡村人口20元/人的标准(其余县、区的标准为18元/人)进行测算,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另一方面,对贫困县上报符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2013年以来,在全省实施的1490个美丽乡村项目中,88个国家级贫困县共实施项目1080个,占项目实施总数的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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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民致富与脱贫攻坚同步

云南省财政通过建设聚集发展型和旅游带动型美丽乡村,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村级集体发展后劲,有效带动乡村旅游和农业产业发展,为群众提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机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同时,通过建设民族文化型和古村保护型美丽乡村,全面保护文物古迹、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等,不断挖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有效传承和利用历史民族文化、传统技艺等,让群众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安居乐业、物质富足、精神富有。

以腾冲市为例。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以来,腾冲市固东镇银杏村累计接待游客9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61元,较2010年增长2.6倍;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原先的726户减少到9户,贫困人口从2520人减少到39人。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通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小镇,村级集体年收入从4.7万元增长到3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8421元增加到9516元,较上年增长13%。

前瞻产业研究院观点:从今年起,云南省在总结多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农村新业态,提升农村活力;弘扬传承乡村文化,提升精神家园魅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升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增强农民群众的归属感和爱国爱党意识;探索建立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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