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7-06-28 14:50:26 文化旅游政策

四、建设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针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特7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护监测设施。

建设必要的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规划监管设施,如门票预约系统、景区入口门禁设施、重点景点和游线的视频监控设施、游客量实时监测与信息发布系统、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规划实施监测设施等。

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必要的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垃圾和污水收集、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设施、小型管理用房等。

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必要且富有特色的慢行游览道路设施,如游步道、木栈道、生态停车场,以及必要的风景名胜区外部连接道路(主要解决断头路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支持长距离的景区外道路建设)等。原则上不支持新建风景名胜区内部车行道路建设。游览服务设施。建设必要的资源展示设施、游客解说教育设施(展示中心、标志标牌、科普教育等设施)、游览安全设施等。

5、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专项支持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等9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

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如森林管护、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水土整治等,自然遗迹、地质遗迹现场保护设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如野生动物救护设施等,相关文化遗产、社区民俗保护设施等。

配套基础设施。

必要的巡护道路,环境整治,垃圾污水处理,环卫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设施,小型管理用房等。

保护监测设施。

生态监测设施,包括地面站网、遥感监测、数据平台等设施,游客流量监测调控设施,应急救援设8施等。

科普教育和游览服务设施。

陈列馆、科普馆等展示设施,室外科普展示、科普信息站、标识系统等,资源展示设施,游客解说教育设施等。

其他符合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要求的必要的保护利用设施。

(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

1、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

支持中西部重点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安全保障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重点景区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旅游咨询中心,区域性旅游应急救援基地,游客集散中心、集散分中心及集散点,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旅游数据中心等。

2、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吸引力强、服务质量好的新景区,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周边、具备一定条件、通过中央资金扶持能够迅速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的景区建设,提高接待能力,增强综合带动作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的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解说教育系统、应急救援设施、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

3、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打造一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区域资源整合和产业融合,使其更好地满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功能。

主要建设内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9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景区内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展陈场馆、解说教育系统、游客信息服务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必要维修保护。《第三批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方案》及项目库另行制定。

文化旅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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