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

2019-08-27 11:51:14 田园综合体政策

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

 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提档升级,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指导意见(试行)》,雁山区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为确保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要求,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主,农文旅结合。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

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传承和发扬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和农耕文化,保持农村田园风光,留住乡愁。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坚持农业与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相融合,构建多功能、复合型、创新性的产业综合体。

——坚持农民主体,多元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把探索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在乡村建设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让农民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和管理。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政府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整合资金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引进各类社会主体进行产业开发、综合体运营。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改革创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不动摇。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以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为重点,盘活农村集体土地和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发展要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高标准建设、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选择产业基础扎实、交通便利、自然禀赋较好、文化底蕴深厚的区域先行试点,探索田园综合体公共服务供给、土地利用、多元投入、产业支撑、乡村治理新机制,通过串点连片、组团建设、集聚开发,实现农田园区化、产业融合化、乡村景区化、服务便利化、经营市场化,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升级版和“美丽雁山”乡村建设升级版。2019年正式启动,2020年6月底前,至少建成1个田园综合体;到2021年,至少建成2个田园综合体。

二、工作机制

成立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各乡镇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

组 长:杨玉霜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邓世文 区委副书记

李剑鸿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志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白庚付 区财政局局长

莫一溪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周 健 区档案局副局长

李华安 市自然资源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黎兆桂 区政府办干部

唐 亮 雁山镇镇长

刘萍萍 柘木镇镇长

黄贤斌 大埠乡乡长

张 虹 草坪回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志华兼任,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卫双荣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区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建设内容

围绕田园综合体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美丽雁山”乡村建设为基础,以地缘相邻、人缘相亲、产业互补、自然景观和地方文化相互交融的若干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片区,进行集中连线连片打造,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加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项目引进力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产业从核心区向拓展区、辐射区延伸,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品种品质,增强示范带动功能。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培育知名品牌,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加大“美丽雁山·宜居乡村”的产业富民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利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强乡村风貌改造,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进一步完善田园综合体内道路、供电、供水、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民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村屯绿化、美化,推进山水田林湖草整体保护及综合治理,深度挖掘农业生态价值,统筹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新特色。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地方文化挖掘工程。把当地的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融入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着力保护当地的特色旧民宅、古树名木、民俗文化、文化遗产,挖掘乡村人文、生态特色内涵,在空间格局和景观塑造上力求展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田园风光,形成处处有景观、村村有韵味。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和民俗文化,培育农事体验节庆和民族节庆品牌。

(五)乡村社会治理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以法治定纷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消化矛盾。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

(六)集体经济培育工程。妥善处理政府、村集体、企业和农民关系,强化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确定合理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实现农民能增收、企业可盈利、集体经济得发展。田园综合体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村集体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市场主体,通过股份合作形式组成运营主体,负责产业发展和田园综合体的建设和运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逐步将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四、创建办法

2019年启动,按照2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每个乡镇至少申报1个田园综合体项目,2019年8月份完成编制规划文本,成立领导小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经雁山区组织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库。并于2019年8月底前和2020年12月底前分别从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库中择优选择1-2个项目作为区级田园综合体项目,申报市级田园综合体,并在2020年6月底前和2021年12月前分别建成1个市级田园综合体。

(一)区级统筹,乡镇为主体。科学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拟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区域功能布局、主要建设内容,水土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和运营体制机制,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资源环境评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项目由雁山区负责统筹,以乡镇为实施主体。

(二)组织会审,竞争立项。建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项目竞争立项机制,择优选项。雁山区组建专家评审小组,通过项目初审、集中会审、实地评估,参照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验收标准,对乡镇上报的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进行会审研究,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雁山区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库。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责任主体,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规划编制,推进项目建设,加快产业集聚,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实施。

(二)财政支持政策。对于纳入区级田园综合体的项目,雁山区财政拨付启动资金30万元。区政府支持区级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库项目创建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成功后,市级奖补资金扣除启动资金后足额拨付乡镇。支持、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等方面。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以田园综合体建设为平台,推进各类涉农资金整合;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大力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一事一议”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扩大市场化融资规模,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实现投资平台和乡村双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

(三)创业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城市居民、返乡下乡人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租用农民闲置房屋作为创业、办公场所,兴办文化创意、农技服务、传统手工艺、特色美食、养生养老、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业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加强监督考核。为确保全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作质量,区人民政府对区级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列入绩效考核。

来源:雁山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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