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 2021年至少建成46个

2019-08-26 11:50:37 田园综合体规划

田园综合体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2018年以来,田园综合体利好政策依旧不断。1月,首批148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公布;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和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特色小镇,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培育特色商贸小镇,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在政策大力支持下,田园综合体迎来一轮建设热潮。

近日,桂林市政府近期出台《关于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桂林·幸福乡村”建设活动,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田园综合体,为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农村价值释放、乡村振兴发展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新动能。

按照《意见》部署,我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于2019年正式启动,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到2021年,全市至少建成46个田园综合体,即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分别至少建成2个田园综合体,其他县(市、区)分别至少建成3个田园综合体。2020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田园综合体。

《意见》明确,我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的建设内容将重点抓好构建8大支撑体系,即规模适度的特色产业体系、绿色健康的生态环保体系、桂北特色的乡村风貌体系、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体系、人文传承的道德价值体系、管理科学的乡村治理体系、责权清晰的利益联结体系、持续发展的机制创新体系助力农业发展、促进三产融合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市政府出台多项扶持政策,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生态清洁、宜居幸福”的目标。

用地用电支持政策。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采取入股、合作联营出让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发展乡村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以及废弃地、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田园综合体配套项目。桂林市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纳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项目资金支持政策。各级财政、发改、住建、科技、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集中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实现投资平台和乡村双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

创业创新支持政策。鼓励城市居民、返乡下乡人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租用农民闲置房屋作为创业、办公场所,兴办文化创意、农技服务、传统手工艺、特色美食、养生养老、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业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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