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田园综合体政策

2018-03-26 15:48:07 田园综合体政策

巴彦淖尔市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的实施方案

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特色小镇和乡村综合发展模式,开展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对于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办农〔2017〕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巴彦淖尔实际,提出以下创建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目标,高起点谋划、高科技支撑、高标准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为我市“五区”共建、建成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为本原则。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农村田园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着力构建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2.坚持政府引导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政府提供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整合资金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引进各类社会主体进行产业开发和综合体运营,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3.坚持循序渐进原则。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规模、有潜力的镇村和产业,统筹运用好农田水利、美丽乡村、特色产业小镇等建设成果,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元性,建设模式多样性,探索一条特色鲜明、宜居宜业、惠及各方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发展之路。

4.坚持共同发展的原则。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增强和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真正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改革成果。

(三)任务目标

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的总体安排,每个旗县区从2018年启动建设一个田园综合体。力争到2020年,全市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田园综合体,5个以上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10个以上市级田园综合体。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方案。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和考虑现有发展条件的前提下,重点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选择产业基础扎实、交通便利、自然禀赋较好、文化底蕴深厚的镇村先行试点,试点项目要统筹运用已有的建设成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标准编制建设试点方案。

(二)改善基础条件。统筹用好改盐增草(饲)兴牧、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土地整理等项目,集中连片建设,改善综合体内土地条件。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加强村庄的综合治理,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记得住乡愁。抓住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完善综合体内道路、供电、通信、厕所、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

(三)做强特色产业。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引进“农”字号龙头企业,着力发展精深加工,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强化综合体内河套区域品牌的建设,打造一批品牌产业和产品、培植一批品牌企业。利用“互联网+”“旅游+”等模式,拓展农业功能,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连结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

(四)优化经营体系。每年培育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600个、2000人以上,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综合效益。

(五)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加强综合体内村屯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大力发展经济林,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和治理,凸显农业生态价值。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综合体内“一控、两减、三基本”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六)加强乡村治理。健全乡村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的基层治理机制。完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区域内的生产性服务体系,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开发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综合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开发办。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综合体创建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综合协调。

(二)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安排综合体创建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认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的补贴。同时,整合使用一事一议、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各类支农、涉农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支持综合体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农 村产权进行抵质押融资。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对田园综合体项目用地予以重点支持。

(三)加强考核督导。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体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验收及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的《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每年,市领导小组对综合体当年实施情况组织综合评估,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纳入项目库,并择优确定试点项目。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8年3月5日印发

田园综合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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