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优惠是特色小镇招商最常用手段(附各地优惠政策)

2018-09-20 15:53:46 特色小镇规划

特色小镇招商

人人都在说风口上的“特色小镇”,但是各地特色小镇的境况却不尽相同。有的小镇投资者趋之若鹜,有的小镇却在为招商犯难。为何有的小镇迟迟未能打动投资者?投资方到底在想些什么?投资方是如何评估小镇的价值前景的?我们发现,财税优惠是特色小镇招商较喜欢的招式。

整体上来看,各地在金融方面政策差距较小,但在土地和财政支持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天津、云南、福建、江苏对特色小镇的扶持力度较大,在土地、财政方面均给予多种优惠政策;在政策优惠程度居中的省份中,浙江、江苏、山东等省份在土地、财政方面侧重于考核后奖惩,河北、重庆、江西、甘肃、湖北等省份则侧重于优先支持;辽宁、海南等省份目前仅给予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扶持力度相对较小。

与此同时,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优惠政策多的省份主要是产业发展较为发达的省份,且对新兴产业具有明显的政策倾斜,如浙江省对如期完成目标规划的小镇给予实际使用指标的50%配套奖励,而对信息经济、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类给予60%配套奖励;过渡期政策仅针对新业态。优惠政策少的省份则以当地旅游、文化、农林牧渔等传统产业为主,如海南省100个省级特色小镇中90%为传统产业,仅在财政上给予一定返还。

各地优惠政策汇总

浙江

特色小镇建设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与配套奖励,其中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特色小镇按60%给予配套奖励!对全省具有示范性的特色小镇,省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奖励。

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贵州

各市(州)、试点县要加大本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试点县小城镇建设发展。“财政补助、信贷支持、社会投入”。

河北

省级财政用以扶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等专项资金,优先对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鼓励和引导政府投融资平台和财政出资的投资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产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

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融资平台对相关特色小镇的美丽乡村建设予以倾斜支持,对符合中心村申报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按照全省中心村建设示范点奖补标准给予重点支持,并纳入中心村建设示范点管理,对中心村建设示范县(市、区),再增加100万元奖补资金,专门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内蒙古

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各类已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要全额返还小城镇,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辽宁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特色乡镇建设。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并可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省财政通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各地推进特色乡镇建设。

山东

从2016年起,省级统筹城镇化建设等资金,积极支持特色小镇创建,用于其规划设计、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鼓励省级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加大对特色小镇创建的投入力度。

安徽

整合对特色小镇的各类补助资金。省发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省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奖补;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特色小镇建设投入。

福建

新增的县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发债企业1%的贴息,省地各承担一半。50万元规划设计补助,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承担25万元。国家专项、省专项,垃圾污水省以奖代补。

甘肃

省级财政采取整合部门资金的办法对特色小镇建设给予支持。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的租赁收入以及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海南

1、项目和资金上优先;建议预算安排一定资金;村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小城镇;部门整合支持。

2、一是设立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用于产业小镇的产业培育;二是各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在符合投向的情况下,要向产业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倾斜。

3、新增财政收入部分,省财政可考虑给予一定返还。

重庆

加大市级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调整优化市级中心镇专项建设资金,重点支持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特色小镇示范点建设项目打捆纳入市级重点项目。

陕西

重点示范镇每年省财政支持1000万元,文化旅游名镇每年支持500万元。

四川

从2013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启动1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试点镇的承载能力和吸纳能力。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投入。

贵州

加强资金筹措:各市(州)、试点县要加大本级财政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安排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试点县小城镇建设发展。“财政补助、信贷支持、社会投入”。

广西壮族

自治区将整合涉及示范镇建设的相关资金和项目,积极为示范镇争取**专项和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自治区本级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示范镇1000万元,示范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西藏

自治区财政安排10亿元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工作启动资金。

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以规划为统领,以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民生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牧、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调整资金结构,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

同时,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支持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援藏资金在小城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特色小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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