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特色小镇政策

2018-01-17 15:54:17 特色小镇政策

沈阳市特色小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特色乡镇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特色乡镇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特色乡镇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6〕53号)精神,切实指导我市特色乡镇创建与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突出特色、分类培育、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创新培育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壮大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传承传统文化、加强生态保护、坚持深化改革,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特色乡镇,优化我市城镇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规划建设15个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备、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的特色乡镇,激发内生动力,吸引外部投资,改善农民生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三、工作范围

我市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涉及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地区。

四、重点任务

结合沈阳市域产业总体布局和转型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全市建制乡镇现有产业特点、镇域规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等因素,在开展特色乡镇“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和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基础上,将培育对象分为休闲旅游、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现代农业、美丽宜居、现代制造、商贸物流等7种类型,分类培育。其他建制乡镇、涉农街道、产业园区参照此方案实施。

(一)休闲旅游型乡镇建设重点任务。

1.建设旅游景区,打造精品服务。依托法库县大孤家子镇爱新觉罗白酒庄园和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边台滨河景观等旅游资源,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按照不低于国家3A级标准建设特色旅游景区。开通市区直达景区的旅游专线,打造服务完善的精品旅游线路。鼓励设立景区管委会,加强综合运营管理。

2.加强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互促共融。整治休闲旅游景区空间风貌,重点加强法库县五龙山山林、康平县卧龙湖水资源保护,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在旅游景区建设过程中,不得破坏自然环境。

3.村民共同缔造,推动餐饮民宿产业发展。镇政府要鼓励村民经营餐饮民宿产业,对村民实施岗前培训和创业指导。发展餐饮民宿产业要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突显本地特色、加强服务意识,增加趣味性。同时做好游客的医疗急救、安全保障等配套服务。

牵头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旅游委、环保局。

(二)历史文化型乡镇建设重点任务。

1.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建筑古迹。开展新民市公主屯镇辽滨古塔、康平县郝官屯镇祺州城辽塔、法库县辽代风情小镇及周边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革命烈士陵园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的展示宣传。

2.建设仿古街区,展现历史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与设计,建设仿古街区、建筑,充分发挥康平县郝官屯镇辽金文化、法库县辽代风情独有魅力和秀水河子镇红色旅游影响力,打造集休闲娱乐、历史教育于一体的旅游景区。

3.开展宣传活动,扩大乡镇知名度。挖掘我市乡镇历史文化内涵,盘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辽金契丹历史资料,延续历史文脉。建设辽金、满蒙历史博物馆、展示馆,开展文化活动,吸引游客。

牵头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广局、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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