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色小镇创建流程如下:
第一步:组织申报
1.申报范围:建制镇(不含城关镇)、创新创业平台
2.申报时间:17、18年4月底集中申报
3.申报数量:17、18年合计公布60个左右
4.申报方式:17、18年4月底汇总上报各县申报材料,省直部门确定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第二步:日常运行
1.县级政府为主: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数据上报
2.企业为主:项目建设推进
第三步:动态监管
1.建立省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2.统一监测省特色小镇建设名单,观察名单(半年度通报、年度考核)
3.评出年度优秀,合格,不合格特色小镇(以年度统计数据、项目推进情况为依据)
第四步:联动指导
1.省(负责前期辅导、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政策落实)
2.市(负责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建设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3.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第五步:期末验收
1.实地查看(2020年底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实地查看)
2.审议(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验收意见,具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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