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省钢铁去产能政策盘点及解读

2016-08-16 17:53:52 政策解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并明确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钢铁去产能一直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议题之一。我国的钢铁产业庞大,但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诸多高污染、高耗能的小型钢铁厂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今年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始加速,钢铁去产能的政策开始落到实地。

各地钢铁去产能的措施主要包括: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按市场化原则法治化原则淘汰落后产能,主动压减过剩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国际合作,转移和化解部分产能,提高技术水平,加快发展钢结构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企业转型升级,谋求多元化发展,省内钢铁企业重新布局,数量上聚焦龙头,地理上向沿海布局,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尽量转岗不下岗。

一、重庆去产能政策

重庆市要求在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全市钢铁产能控制在800万吨左右。主要措施包括:

1、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能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2、引导企业兼并重组,压减过剩产能

鼓励龙头企业开展跨行业、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压减过剩产能、延伸产业链、促进转型转产。

3、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庆市五大功能区产业投资禁投清单》,不得新增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土地、能评、环评和项目核准、备案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新增授信。

4、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主动压减部分过剩产能。积极开展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集中。转型转产消化产能,支持引进资本和技术,调整工艺路径和产品方案,开拓市场,实现企业转型转产。对外合作转移产能,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转移部分产能,实现互利共赢。

5、推进结构调整

支持企业进行结构调整,提高技术水平,增强经济效益。支持钢铁企业调减船板生产能力,转产薄板、钢结构等精品用材。

二、天津去产能政策

2015年,天津市钢铁产量2608万吨。根据《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到2017年年底前,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钢铁产能将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天津市将钢铁行业作为去产能的工作重点,实施“消化、重组、改革”,压减粗钢产能900万吨。整治“散、弱、低、粗、污”企业,关停一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

从2014年起,天津市就不再新增钢铁产能。

三、上海去产能政策

上海市供给侧改革意见并未对钢铁行业做特殊的目标和要求,《意见》要求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调整淘汰计划,加快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企业、产品和工艺。

1、产业调整遵循法律和标准

研究梳理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形成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合力。

2、差别收费促进落后产能淘汰

对限制类、淘汰类装置及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生产装置、污染排放超标的企业,推进实施差别化的能源价格和排污收费,促进落后产能的调整淘汰。

四、河北去产能政策

河北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压减炼铁产能4989万吨、炼钢4913万吨,将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下。其中2016年河北共计划压减炼铁1726万吨、炼钢1422万吨,2017年压减炼铁产能3715万吨、炼钢3117万吨。

在产业格局上,到“十三五”末形成以河钢和首钢两大集团为龙头、三家地方集团为重点、十家左右特色企业为支撑的“2310”新格局,钢铁企业由109家减少到60家左右。张家口、保定、廊坊钢铁产能全部退出,秦皇岛、承德原则上按照50%的比例退出,其他城市和城市周边的钢厂也要逐步退出或退城进园、向沿海搬迁。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打好去产能这场硬仗》,河北省钢铁去产能的主要措施有:

1、目标细化到地市

河北省政府与相关市、省国资委、河钢集团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今明两年和“十三五”时期钢铁压产能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全省钢铁去产能的目标体系。

2、严控新增产能和封停设备复产

严控新增产能,一旦发现违规新建钢铁项目,所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具备拆除条件的封停设备尽快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全面落实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等措施,确保封停设备不再复产。

3、通过严格标准进一步淘汰过剩产能

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推动钢铁去按照产能,修订完善了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六类地方标准,六类标准均比国家规定和行业平均水平要严格,同时研究促进钢铁业提质增效的有关配套措施,形成“6+N”标准和政策,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提质增效。

4、紧盯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力促钢铁产业“瘦身健体”

一是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以河钢集团作为重点,今明两年河钢集团压减炼铁产能260万吨、炼钢502万吨。

二是力促“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河北省钢铁企业中初定有11家僵尸企业,将逐个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兼并、重组、破产等方式,争取2018年市场出清。

三是加快推进重大搬迁改造项目。对列入《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首钢京唐二期、唐山渤海钢铁搬迁、石钢搬迁、永洋特钢和太行、冀南退城进园6个重大项目,将专门成立工作组,进行搬迁改造。

五、山西去去产能政策

根据《三年推进计划》,山西省钢铁去产能的工作重点在兼并重组和产业链升级。

1、加快兼并重组,优化产业布局

将淘汰落后、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升级改造相结合,促进省内钢铁行业装备水平的明显提升和产业布局的大幅优化,打造太原、临汾、吕梁、运城、晋东南五大千万吨级钢铁基地。力争培育3-4家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优势的千万吨级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支持太钢集团成为产能达到2000万吨以上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2、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稳定性。增强太钢集团的引领作用,大力开发高铁等重大装备用高品质轴承钢、车轴钢、车轮、弹簧钢,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耐热钢,高档不锈钢等深加工产品。支持建筑钢材生产企业主动适应减量化用钢趋势,重点发展400兆帕及以上高强度螺纹钢筋、抗震钢筋、高强度线材,高强度、抗震、耐火耐候钢板和H型钢。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供应能力,完善高强度螺纹钢筋生产及市场配送体系。

六、江苏去产能政策

江苏省也是钢铁大省。目前产能约为1.3亿吨,产能利用率75%左右,共49家钢铁企业,与河北等钢铁大省不同的是,江苏省的钢铁企业基本是民营企业。

江苏省在2013-2016年已化解850吨钢铁产能,计划到2020年,再压减钢铁产能1750万吨,到2018年,钢铁行业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的70%,“僵尸企业”基本出清。2016年,压减钢铁产能400万吨。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主要措施有:

1、推进过剩产能就地消化

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途径,退出部分过剩产能。督促位于城市主城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钢铁企业加快退城入园,在搬迁改造中压减低端、低效、负效产能;产品低端、环保设施落后、持续亏损或濒临亏损,已无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及早退出市场。退出产能须拆除相应生产线主体设备,并不再恢复生产。

2、鼓励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审批流程,开设兼并重组审批绿色通道,推行兼并重组网上并联审批。健全企业兼并重组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

3、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以更加严格的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加大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

4、严禁新增过剩产能

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技改和搬迁项目必须实行产能减量置换。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上述新增产能项目土地、采矿权、环评、能评、取水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七、安徽去产能政策

安徽省从2016年起,按5年规划、前3年攻坚的要求,压减粗钢过剩产能。2018年底,压减粗钢产能506万吨,到2020年,全省将压减生铁产能527万吨,粗钢产能663万吨。

1、鼓励企业多渠道去产能

严控新增钢铁产能,依法依规退出达不到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的产能,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退出部分产能,严格执法监管,推动行业升级。

2、引导产能向境内外转移

围绕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和引导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企业富余产能向境内外转移。

3、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倒逼产能退出

综合运用奖补、税收、金融、土地、标准等政策措施,形成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合力。

4、做好职工安置

把职工安置作为工作重点,企业主体作用和社会保障相结合,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八、山东去产能政策

山东省是另一个产钢大省,从2012年开始,山东省就开始着手淘汰落后产能。然而,在2015年之前,山东省的产能越减越多。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到2015年底,将本省钢铁产能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实际上,山东省2015年全年实际粗钢产量为6619万吨,远超过5000万吨的控制量。

在2016年公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山东省将在2018年之前,力争产能利用率回升至80%以上,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具体计划为:2016年压减粗钢产能270万吨。2016—2018年压减产能生铁850万吨、占全部去产能的87.63%;粗钢1065万吨、占全部去产能的71%。2019年压减产能生铁120万吨、占全部去产能的12.37%。2020年压减产能粗钢435万吨、占全部去产能的29%。

九、河南去产能政策

2016年河南省去产能的目标为: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240万吨。具体任务包括:驻马店南方钢铁公司10月底前拆除420立方米高炉和45吨转炉2座,退出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160万吨;南阳市鼎鑫钢铁公司10月底前拆除40吨屯炉2座,退出粗钢产能80万吨。

十、湖北去产能政策解读

湖北省目标压减全省钢铁过剩产能300万吨,力争3年完成。

1、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供地、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加大清理查处力度,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

2、压减过剩产能

坚持用市场办法、法治办法倒逼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经有批准权限的地方政府批准后关停退出。

3、鼓励引导兼并重组和产能转移

研究制定激励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形式主动化解过剩产能。发挥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作用,采用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在境外投资办厂和建设产业园区。

十一、广东去产能政策

钢铁去产能方面,广东省将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生产能力,在2018年以前将钢铁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

在具体政策方面,除严禁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省内产业转移、企业兼并重组之外,广东省还有两项措施:

1、加强国际产能合作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一批合作项目。研究制定国际产能合作实施方案,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基地和经贸合作园区,重点推进马来西亚马六甲皇京港及临海工业园、伊朗格什姆自贸区、沙特吉赞经济城等合作项目,带动富余产能转移。

2、建立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

适时发布落后产能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财税、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倒逼一批落后产能退出。

十二、四川去产能政策

《四川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到2017年,全省将压减粗钢产能420万吨。

四川省还将支持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完善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落实好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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