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06-13 15:30:47 健康地产规划

1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委改〔2021〕2 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1〕107 号)精神,结合上杭实际,制定《上杭县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求,坚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机制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现代林业制度体系;坚持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实现林业生态高颜值、产业高素质、林农高收入。到2025 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77.1%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 2183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 65亿元以上。

三、范围期限

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工作目标;二是试点任务(共十四项);三是保障措施(共三项)。

(一)工作目标

到2025 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77.1%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 2183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 65亿元以上。

(二)试点任务

1.稳定林地承包经营。一是开展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承包权试点;二是开展集体林地林木股权试点,以才溪镇、白砂镇、官庄乡各选一个试点村。

2.落实“三权分置”机制。一是全面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机制;二是开展林地经营权证发放试点;三是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年度考评工作机制。

3.健全林权管理服务。一是建立林权综合监管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机制;二是开展林权发证“回头看”;三是完善林权首次登记和补充调查工作机制。

4.推进林业规模经营。培育和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新增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50家,开展标准化建设单位18 家。

5.完善森林科学经营。开展林木采伐制度改革试点。

6.推进绿化美化行动。一是大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二是建设美丽乡村,到 2025 年,全县力争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3.5万亩,新增省级森林乡镇1个和森林村庄 10个。

7.实施松林改造行动。一是加快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到 2025 年,马尾松林分面积占比每年下降 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监测。

8.创新投融资机制。一是推进林业普惠金融改革,重点建立上杭县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二是鼓励支持市场主体组建林权收储机构;三是完善林业保险制度。

9.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探索分类分级分档补偿办法;二是探索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10.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二是做大做强特色优势花卉苗木产业;三是大力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四是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到2025年全县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 97万亩,建成市级示范基地 9个。五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到2025年,建设森林步道30公里,新增森林人家7家。

11.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开展林业碳汇、碳中和试点相关工作。

12.全面推行林长制。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二是开展智慧林业建设;三是健全森林防灭火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机制;四是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到 2025 年实现全县20个林业站均达到标准化要求。

13.简化林地审批程序。简化林地审批方式。

14.强化林业科技服务。强化林业科技服务。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上杭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强化责任落实。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将试点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根据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5月底前为宣传启动阶段,编制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6月至 2023年12月为重点实施阶段,创出好的样板,形成新的经验,取得实的效果;2023年12月底前为总结提升阶段,总结提炼试点工作成果,接受国家、省、市对我县试点的评估验收;2024至2025 年为全面推广阶段,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成熟的经验做法。

3.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地推进深化林改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继续挖掘总结推广可复制的林改成熟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打造上杭林改样板。

五、关键词诠释

(一)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指的是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即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

(二)林业碳汇:指通过实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经营、减少毁林(减少采伐和林地征占用、病虫害和火灾防治)等活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与碳汇交易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三)碳中和:是指通过购买碳信用(如林业碳汇、风能、太阳能)、碳配额的方式或通过新建碳中和林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人为活动产生的碳排放。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永平;联系电话:0597-3885425。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

健康地产规划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5013601266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