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关于推动“互联网+大健康”模式在高新区试点应用工作的通知

2022-05-23 14:40:38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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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推进淄博市第三批“有解思维”案例的推广应用,构建“线上问诊+处方流转+医保结算+送药到家”的闭环式健康服务模式,有效推动“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破解群众就医购药难题,经管委会同意,2022年在高新区推动“互联网+大健康”模式试点应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互联网+大健康”便民惠民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国家不断围绕“互联网+医疗”“三医创新”等主题出台相关政策,以期深化医疗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对于医疗健康可及性的需求日益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创新步入快车道。在此背景下,推动“互联网+大健康”模式的落地实施,是落实高新区“品质民生走在前”的总体要求,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度、满意度的重要举措。2022年3月,“创新‘互联网+大健康’模式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成功入选淄博市第三批集中宣传推介的30个工作案例,对于有效破解群众就医购药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推进智慧医保的应用,实现政策找人的目的,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二、扎实推进“互联网+大健康”模式试点应用工作

(一)夯实基础信息

1.完善基础数据库。5月份前组织参保对象完善医保注册住址、电话等医保基础信息,完善电子档案、基础病历等数据库信息,支撑慢病管理、线上问诊、医药服务等业务应用。(责任单位:各街道、镇、中心,高新区医保分局)

2.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居民门诊慢性病医保线上支付功能,促进第三方平台与医保信息系统安全对接,实现线上就医购药医保结算支付,强化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药品供应数据采集、共享和协同应用。(责任单位:高新区医保分局)

(二)便捷就医服务

3.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鼓励更多的医院、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并纳入第三方平台,对医院、医疗机构申请互联网医院相关材料专人办理、优先办理,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卫生健康事业中心、高新区医保分局)

4.完善线上问诊流程。合理控制网上号源预约比例,规范线上可诊疗病种、开具处方范围,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及复诊续方。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有效减少过度检查、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5.优化购药配送服务。加大药品送药到家力度,通过EMS、同城、自提等方式,在试点期间第三方平台给予免配送费服务。提高药品配送效率,正常情况下实现24小时送达,及时监测药品配送及时率。(责任单位:高新区医保分局、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三)优化群众服务

6.及时登记群众用药需求。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全面摸排、定期走访各村、社区慢病患者,重点关注困难群众及独居老人,及时登记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建立台账,每月向所属卫生院(含机关医院,下同)报送。由第三方平台汇总各卫生院收集到的用药需求情况,通过寻医问药模块,实现供应链资源寻药,72小时内反馈寻药结果。(责任单位:卫生健康事业中心、高新区医保分局)

7.建立村级智慧药房。各卫生院指导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精准采集短缺药品信息,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反馈至第三方平台,及时通过线上配送,实现由“人等药”到“药等人”转变。智慧药房精准配备本村、社区常用药品,群众通过线上问诊后,可选择到智慧药房取药。(责任单位:卫生健康事业中心,高新区医保分局,各街道、镇、中心)

8.实现用药智能监测。利用第三方平台通过短信、微信、APP等形式,及时向慢病群众推送用药提醒、用药指导相关内容,监测药量数据,及时向群众推送购药提醒和复诊提醒。利用第三方平台呼叫中心提供人工一对一解答、回访、语音提醒等服务。(责任单位:高新区医保分局、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四)普及健康信息服务

9.加强健康科普知识推送。利用第三方平台通过短视频、直播、图文信息的形式,提供医保政策、“三减三健”信息推送、健康知识查询等精准教育、精准推送,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责任单位:高新区医保分局、卫生健康事业中心)

10.推动模式宣传推广。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要依托村(社区)网格员、村卫生室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了解“互联网+大健康”模式,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捷度、满意度。(责任单位:高新区医保分局,各街道、镇、中心)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镇、中心要将推动“互联网+大健康”发展与落实品质民生相结合,明确责任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镇、中心要及时梳理本地区、本部门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落实人员责任,明确时间表,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工作中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对基本医疗工作满意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镇、中心,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优化宣传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多维度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及使用率。线上通过官网、公众号、短信等形式宣传,线下采取“服务百姓健康行”等便民惠民活动进行实地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来源: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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