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04-12 13:45:37 健康地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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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重庆高新区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现就《办法(试行)》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渝府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改革发展局在充分研究借鉴重庆市和其他先进地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大健康产业规划和产业基础,制定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送审稿)共分为七个章节,22个条款。

第一章“总则”,共2条。明确产业政策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引导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共3条。从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聚焦重点细分领域构建产业生态圈、支持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集聚等方面,明确引导产业集聚的方向、领域和目标。

第三章“支持创新研发”,共3条。通过支持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研发,鼓励企业重视创新研发。

第四章“支持产业化和产品推广”,共4条。从支持药品产业化、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化、支持集约化生产、鼓励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鼓励企业就地产业化、提高产值、扩展销售渠道。

第五章“加强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共2条。通过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建设,弥补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生态链短板。

第六章“培育健康服务业态”,共4条。从支持高端医疗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大健康流通业现代化建设、支持进出口便利化常态化、发挥资本市场引导作用等方面,丰富健康服务业态。

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有效期等相关事宜。

三、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养健服务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的企业和机构。

来源: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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