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6-27 11:50:35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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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 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21〕10号)文件要求,结合寿光市实际,积极推进寿光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区域产业优势,发挥企业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寿光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建强优势特色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寿光市建设智慧蔬菜、智能制造、海洋精细化工等类型的现代产业学院,鼓励寿光市重点企业采取引校入企、校企共建等形式,与省内外高校一流学科、专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培养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三、建设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2.坚持产业为要。依托高校优势专业、重点企业人才需求,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突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3.坚持产教融合。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4.坚持创新发展。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省内外高校与寿光市人民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区域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扎实推进“园校一体”特色的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构建“校园(课堂)+田园(实训)+创业园(服务)” 一体化互动发展的人才培养格局,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四、建设任务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解决寿光市现代农业、海洋化工、智能制造等支柱产业人才需求侧和人才供给侧矛盾,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进一步明确现代产业学院“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人才产业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有机融合,创新现代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凝练“园校一体”产教融合育人模式,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推广等方面取得成效。鼓励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中专—专科—本科—硕士”高端应用型人才一体化贯通培养体系,打破传统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天花板”,真正为行业企业培养出一大批毕业即就业的优秀人才。

2.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围绕寿光市各支柱产业,着力推进新工科与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融合发展,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主动调整专业结构,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紧密对接产业链,实现多专业交叉复合,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专业快速发展;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促进专业认证与创业就业资格协调联动,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3.开发校企合作课程。引导寿光市各支柱产业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现代产业学院专业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更新,关注行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

4.打造实习实训基地。采取引校入企、引企入校或校企共建等形式,建设校企深度融合的实训基地,构建基于寿光市各支柱产业发展及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依据专业特点,鼓励建设生产性场景式实习实训基地,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训教学,着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水平。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5.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探索校企人才双向合理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产业学院任教有效路径,完善教师管理评价制度。现代产业学院要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聘任时间不少于三年)的高水平教学和管理团队,企业兼职教师数量不低于高校教师参与数量,企业参与日常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6.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高校、行业、企业整合多方资源,设立联合研发机构,搭建引进高层次人才平台,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围绕人才培养设立纵向、横向课题(项目),创建师生共同参与的研发及实践平台,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和应用,提升科研服务产业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7.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产业学院发展所需且相对独立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鹏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湘颖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峰任副组长,组织部、编办、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投资合作促进中心、税务局、潍坊科技学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寿光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负责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整体推进寿光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二)健全激励政策

1.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支持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中,自主申报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和潍坊支持政策的同时,寿光市财政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通过寿光市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人选,在享受国家和省、潍坊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资助。对现代产业学院引进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寿光产业领军人才、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对现代产业学院及共建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寿光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500元的生活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7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落地现代产业学院招聘的正教授(或博士)及以上人才(需在寿光市缴纳社会保险、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给予一定的编制支持。

3.落实科技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课题研究,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对于破解“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的成果,在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和科学技术奖励时予以重点推荐。

(三)强化资金扶持

1.经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建设奖补,其中经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潍坊市政府认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分段兑现落实,认定后兑现奖补金额的60%,剩余40%根据现代产业学院自身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估后兑现落实。相关支持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

2.“双一流”(含“985”“211”)高校在寿光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寿光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 1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其他院校在寿光市域内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并招收本科学生的,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产业学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21〕10号),由潍坊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发起,一事一议,经潍坊市政府批准后,按产业学院在校生数(在寿光就读期间)生均经费(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1 : 0.5连续五年给予补助。已享受寿光市招院引校政策补助的高校产业学院不重复补助。相关支持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足额落实本级配套资金。

(四)落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强化工作绩效评价,对现代产业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按程序进行奖励和表扬,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推介。对因政策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7日。

来源:寿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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