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解读

2021-04-20 14:20:25 产业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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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围绕我省“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步出台《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的措施》《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措施》《关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的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措施》,加快构建“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旨在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问:给予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科学研究资助的目的有哪些?

答:通过和国家基金委联合组织实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能够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对促进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加快培养我省应用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难题,提升创新源头供给能力,为科技支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发挥至关重要和积极作用。

我省通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支持科研人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并发挥人才培养和“育苗”作用,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资助支持。各科研单位应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我省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研究方向,整合集聚优势科研资源,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同时积极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

问:新型研发机构在初创期有哪些资助?

答:为支持我省初创期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将给予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资助。通过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三年内,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若新型研发机构由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将一次性给予400万元资助。

问:科研人员创办新型研发机构有哪些鼓励措施?

答:一是支持科研人员创办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由高校、科研院所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可按相关规定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创业期间工龄和职务待遇给予延续与保留,由所在单位选派到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的科研人员,返回原单位时接续计算工龄,并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安排工作;三是优化考核机制,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人员参与职称评审时,侧重考核其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和技术交易成交额情况。

问:“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如何对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支持?

答:一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等活动,将科研人员承担的企业横向课题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二是根据高校、科研院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研发投入等指标情况,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定向安排一定比例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研发内容,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

问:企业如何获得研发投入补助资金?

答:企业需满足以下三点必要条件。一是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或特级、一级建筑等企业。二是企业要切实履行了本年度的统计填报义务。三是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需进行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申报,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对企业以上三点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全省符合条件企业名单,按照有关办法省、市(县)财政联合进行补助。

问:我省加强技术体系建设有哪些举措?

答:在实践中,大量科技成果转化是以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的形式实现的,随着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速,技术交易总量不断提升,而且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考核地方高质量发展中科技创新指标之一,因此提出了促进技术合同交易、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培育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三条措施,主要支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以及技术转移机构;对我省企业作为技术成果吸纳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予以支持;将技术转移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人才评价范围,畅通技术转移人才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

问: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重点是什么?

答: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主体为省内企业,可联合高校或科研机构实施。支持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已取得的科技成果具有前瞻性、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能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二是重点支持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等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支撑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项目;三是优先支持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已结题的国家、省、市级的科技计划类项目,优先支持各市地及高新区已立项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已支持的项目。支持我省企业吸纳承接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来源: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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