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通知

2019-06-16 08:39:58 现代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园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布局

各市要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收机制等因素,统筹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19年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棉油、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畜禽、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工作重点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垦重点垦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局在县以下,要与各县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相互融合衔接,引领乡村产业振兴。

二、创建条件

各地按照《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鲁农发规字〔2018〕13号)明确的总体要求、创建条件、重点任务开展创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市已批准创建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二)申请创建的产业园,与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和2019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三)截至2019年3月底“大棚房”问题整改不到位,近两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区),不得申请。

三、创建要求

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请创建要求如下:

(一)申请创建数量。每个设区市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县(市、区);农业县(市、区)7个以上或有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的设区市可推荐申报2个,其中有省财政直管县的,至少推荐申报1个省财政直管县。超额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创建程序。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择优遴选,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符合创建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申报创建时限。各市应于2019年6月6日前报送申请创建材料和产业园建设规划(一式10份,其中8份报省农业农村厅、2份报省财政厅,附电子文档光盘),超期将不予受理。申请创建材料应包括产业园发展现状、功能定位和思路目标、创建内容、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1)。申请创建材料、产业园建设规划电子版发至sdnongye@163.com。

联系人: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 白杨 0531-6786610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韩晗 0531-67866117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 范岑 0531-82669783

附件:1.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书参考格式

2.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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