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特色小镇创建流程

2017-08-14 16:26:35 特色小镇政策

福建特色小镇

 福建省特色小镇创建流程如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创建方案(四至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

2.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确定创建名单

1.初审(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

2.联审(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省政府分批公布创建名单)

3.审定公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

第三步:年度考核

1.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

2.退出机制(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特色小镇)

第四步:验收命名

1.组织验收(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

2.命名为福建省特色小城镇(验收合格报省政府)

特色小镇政策

Copyright © 1998-2024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639-9936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

客服

在线咨询

产业咨询热线: 400-639-9936 13682461590
在线咨询
400-639-9936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