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条例发布 企业要为他们铺平发展的道路

2017-02-24 16:37:23 政策解读

残疾人在我国占有极大的比例,由于先天、疾病以及重大事故而导致残疾的个人,更需要通过教育途径来体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创造利益。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教育机构却因种种理由拒绝接纳残疾人入学,掐断了残疾人群体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途径。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条例》。

《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实施,合理配置资源,保障残疾人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解读:政策虽然已经出台,但是想要落实到实处,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价格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而想要创造良好的残疾人就学条件,就少不了社会资本、企业在基础设施改造、教材设置、辅助设备(助听器等)等方面的投入,也只有打造适宜残疾人就学的外部环境,才能减少残疾人在就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便,提高残疾人的就学率与受教育水平。

《条例》强调: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开展家庭教育,使残疾儿童、少年及时接受康复训练和教育,并协助、参与有关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支持。

解读:残疾人就学条件的改善,只是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一个方面,在与正常儿童、少年一起接受教育的同时,残疾人在接收课堂信息方面势必会存在缺陷。这就需要社会其他资源的补充,例如远程教育、在线教育,通过网络来低成本地完善残疾人的知识体系,而且政策也规定:采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的,也要纳入学籍管理。这对于投资者开拓新型教育模式是一个极大的利好。另外,对于康复医疗行业来说,这一是进行业务开展的一个方向;企业可以设立综合康复训练、身体调理与教育为一体的机构,来帮助残疾人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在职业教育方面,《条例》也提出: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为主,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解读:当下职业教育对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也有所欠缺,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要积极开展针对残疾人而设置的、以就业为导向的残疾人培训,并且在培养技能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残疾人学生的就业指导,例如职业教育机构可以与企业、事业单位达成接收合作,保障残疾人的就业稳定性,保证残疾人能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体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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